根据保靖县事业单位人才发展的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3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7名,现将相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3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指2005年5月10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6.招聘范围为面向本县的,报考人员常住户口在保靖县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户籍是保靖县户籍;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人员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州。户籍认定时间2023年4月25日前。
7.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8.定向招聘退役士兵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在军队服役2年以上的退役士兵。
9.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7月底前,在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律检查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时间及网站
2023年5月10日9:00至5月16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网站(网址:http://bm.hnrcsc.com/)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报名表请妥善打印保存,资格复审时审查。
(二)网上注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2.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部分项目的自动审查。对网上报名系统不能完全自动审查的岗位条件,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
3.报考有“本县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城乡社区工作者”要求的招聘岗位,需要提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当提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经提前资格审查并通过的,报名无效。
4.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或者所学专业系《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外专业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后面带有括号的,括号里面的内容不能认定为专业(《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符合的岗位。
6.报考人员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7.网上报名在报名完成界面点击确认提交之前,可以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一旦报名完成界面点击确认提交后,就修改不了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在“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2023年保靖县公开招聘考试)”内按操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流程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招聘考试
(一)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为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15日17: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陆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网站(网址:http://bm.hnrcsc.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16日(详见准考证)。
管理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专业技术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考生合成笔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地点。保靖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从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笔试总成绩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若成绩再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2次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以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实施单位及内容。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本、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等。
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报考须提交县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书面意见。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省级或县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及服务单位共同盖章的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应提供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证明。
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单位党组织(或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加盖公章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
报考有“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招聘岗位,需提供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教师类岗位、医卫类岗位等需采取其他方式面试的岗位由相关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以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若出现面试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对笔试+面试的岗位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总成绩又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又相同的,采取复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到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报考县直事业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考察;报考乡镇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由县人社局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查阅档案,再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如发现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九、聘用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保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州人社局备案,县人社局发文聘用。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县人社局办理聘用备案登记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保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假借人社部门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人社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本招聘简章由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7728127(保靖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743-771269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机关纪检监察组)
保靖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5日
原文标题:2023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bjzf.gov.cn/zwgk/xzfxxgkml/rsxx/202304/t20230425_20113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