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简称“航空港区”)是首个由国务院批复设立的国家级航空港实验区,是全国“空中丝绸之路”先导区。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世界级物流枢纽,打造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圈核心增长极和“中原特区”,全面启航“二次创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4名
(一)招聘职位
1.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2.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3.郑州航空港兴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4.郑州空中丝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2)热爱国资国企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强,有强烈的创新意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
(3)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熟悉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有较强的管企治企能力,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法规,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有良好的职业信誉和诚信记录;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2.资格条件
(1)报考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位的,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③在央企、国企、金融机构工作10年以上,熟悉企业经营管理、资本运作、金融等相关业务,担任同级别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下一层级管理岗位3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在上市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2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的;
④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相关条件。
(2)报考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位的,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航空航天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③从事航空航天卫星等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航空航天卫星企业担任同级别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下一层级管理岗位3年以上任职经历;
④同等条件下,有央企工作经历的优先。
(3)报考郑州航空港兴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总经理职位的,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③在央企、国企从事数字经济、电子信息、智慧城市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大数据、智慧城市运营等相关业务,担任同级别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下一层级管理岗位3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在国内外知名大数据、智慧城市运营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2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的;
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相关条件。
(4)报考郑州空中丝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职位的,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③在央企、国企从事新媒体运营、文化传媒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新媒体、文化传媒等相关业务,担任同级别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下一层级管理岗位3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在国内外知名新媒体、文化传媒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2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的;
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相关条件。
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5月31日。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者未满定向单位工作服务年限的;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5)对曾任职单位重大违法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按照相关要求应该回避的;
(8)其他不适宜报名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体检、会议研究、任职公示、履行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官网(https://www.zzhkgq.gov.cn/zwxx/gkzp/)和报名网站(http://www.etaa.com.cn)发布。
2.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etaa.com.cn)报名并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9:00至5月14日17:00。
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取消应聘资格。我们将对报名人员信息及提交的报名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传报名材料或上传报名材料不齐全、反馈后没有按时补充完善的,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资料
①报名表(pdf格式);
②个人简历(含应聘人员过往工作履历情况、从业企业规模、个人岗位职责、管理的团队规模、业务体量、业绩经济绩效、业内社会认可度等情况。pdf格式);
③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从业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④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合同等)扫描件(pdf格式);
⑤自我评鉴材料(pdf格式,500字左右)。
⑥与招聘岗位资格资历条件等相印证的其他资料。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职位需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网上初审和现场复审。
现场复审需本人携带网上报名时全部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一份、两张1寸免冠照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取消招聘资格,且责任自负。
4.面试。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按照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具体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考察前通过适当方式对考察人选过往履历背景进行背景调查。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政治素质、工作思路、能力作风、任职经历、工作业绩、成长潜力、廉洁自律等情况。
6.确定人选。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和岗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由考察组对考察人选成熟度进行排序赋分,满分100分。
总成绩=面试成绩×50%+考察成绩×50%(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体检。各岗位面试、考察综合成绩前3名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影响任职的,不予聘用。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8.会议研究。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航空港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区党工委会议研究。
9.任职公示。根据会议研究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履行聘用手续。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初次聘用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
(四)管理方式及薪酬待遇
1.聘期。一个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薪酬待遇。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采取市场化管理薪酬体系,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45%)、绩效奖金(45%)、任期激励(10%)三部分。根据经营业绩和综合考核评价结果,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最高年薪为60万元,郑州航空港兴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州空中丝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最高年薪为50万元。
3.相关待遇。协助聘用人员解决落户、住房、子女入学等问题。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及其它跟本次招聘相关的通知等均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官网(https://www.zzhkgq.gov.cn/zwxx/gkzp/)和报名网站(http://www.etaa.com.cn)同时发布。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未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4.本公告解释权归航空港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技术及资格咨询电话:4001791796
招聘政策程序咨询电话:0371-86198288
招聘监督电话:0371-12380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说明书
航空港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
原文标题: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空中丝路引才行动”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zhkgq.gov.cn/2023/04-27/27191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