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江南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情况
(一)招聘岗位:农业服务综合岗位、兽医实验室技术员、法务综合岗位、乡村振兴综合岗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江南区农业农村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人数:
农业服务综合岗位(一类岗位)1人;
兽医实验室技术员(一类岗位)1人;
法务综合岗位(一类岗位)1人;
乡村振兴综合岗位(二类岗位)1人。
(三)工作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
二、应聘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团队协作大局意识,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相貌端正,符合录用岗位身体要求;
3.能熟练运用通用办公软件;
4.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8日至2005年4月26日期间出生),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江南区农业农村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7.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A座6楼601室,联系电话:0771-4887882。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有要求岗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南宁市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所有证件原件备查)。
(四)本次应聘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所有应聘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公示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江南区人民政府审批。江南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农业农村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岗位标准执行,其中一类岗位参照公务员科员(约4500元/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经试用期满考核称职以上,可参照四级主任科员)待遇执行,二类岗位约2730元/月,工资标准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7日
原标题:南宁市江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链接:http://www.nnjn.gov.cn/zl/nnsjnqnyncj/tzgg_35846/t55638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