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
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及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审核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一般类笔试合格线为50分。资格审核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按照笔试成绩将考生分为A、B、C类。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招录职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3倍)之内的考生。A类考生为面试对象。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排名在招录职位面试名额之外、招录人数8倍之内的考生。B类考生为资格审核递补人选。
C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但排名在B类考生之后或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C类考生不具备资格审核资格。
二、资格审核方式
本次资格审核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请全部A类、B类考生对照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准备资格审核材料,将材料扫描或拍照转换为图片文件(JPG或PNG格式),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系统上传。《考生资格审核环节操作指南》见附件,请务必仔细阅读。
三、材料上传有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
本次资格审核分阶段分类审核,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未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第一阶段:5月17日9:00至5月21日18:00。在此期间,请全部A类、B类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资格审核材料电子图片(JPG或PNG格式)。5月21日18:00之后,上传材料功能关闭,考生将不能上传任何材料。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审核资格。
第二阶段:5月22日9:00至5月24日18:00。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在资格审核期间,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的,招聘单位可能会退回要求考生补充上传相关材料。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结论。补传资料应按照系统审核意见中所要求的时限进行补充,未按时限补充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核资格。
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初定于5月24日通过报名系统发布。
第三阶段: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发布至5月29日18:00。第二阶段结束后,A类考生出现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放弃的,面试名额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可从B类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定为资格审核递补对象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结论。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达到面试名额或B类考生全部递补或招聘单位认为无需递补的,材料审查完毕,不再递补。
第三阶段审核结果初定于5月29日通过报名系统发布。
(二)格式要求
报考人员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必须齐全、清晰可辨认且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需上传的材料及有关说明可参看《招聘公告》附件3《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有关问题的解答》。
1.图片格式要求:图片统一要求为JPG或PNG格式,黑白或彩色均可,图片应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00KB,最佳大小可以控制在300KB左右,建议不低于100KB。原始材料为纸质打印件的,每张图片最多只能包含一页纸的内容。
2.材料内容要求:完成上传后应及时点击“保存材料”按钮,保存后可查看图片,核实图片方向、内容是否正确,图片中的关键信息是否清晰可辨认,如有问题需删除后重新上传。在规定的资格审核材料上传时间段内,考生未点击“提交”前,考生可查看、删除及上传资格审核材料。上传时间截止或考生点击“提交”后,只能查看但不能进行其他操作。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并点击“提交”,未及时提交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审核资格。
(三)各栏目具体要求
1.身份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上传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图片须能清晰辨别出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头像等信息。港澳籍考生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并上传“本人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的其他国籍,无内地户籍”的个人声明。
2.学历学位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上传考生本人所有学历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除前述材料外,以下情形还须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1)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件。此类人员的毕业时间以国(境)外学位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2)所学专业未列入《招聘公告》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3)经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上传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5)2021年、2022年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以及2021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暂缓就业协议、档案保管证明、未就业证明、离职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
3.考生简历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上传《考生简历表》(附件2)。考生应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等信息,签名后扫描或拍照转化为图片文件上传。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严格按要求和系统操作指引上传材料。未在指定的时间上传、补传资格审核材料,或者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二)有关报名系统资格审核材料上传功能的技术问题咨询,请拨打电话:400-001-0370,受理咨询时间:5月13日至5月25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三)考生所提供的审核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四)资格审核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核结果为准。资格审核贯穿聘用全过程。
(五)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6月,面试地点在深圳,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保持通讯畅通,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
原文标题: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及有关事项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105927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