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西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的公告

2023-06-06 10:04 编辑: 翡珂 来源: 上岸鸭公考

上岸鸭公考同步发布: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西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的公告,详情请阅读下文!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西安市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要求,现将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详见西安市人事考试网于2023年5月29日发布的《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西安市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安排

(一)时间:2023年6月8日(星期四)9:00-17:00

(二)地点:西安市雁塔南路曲江行政商务区300-9号A座西安建设大厦2203室;

(三)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

三、资格复审方式

须本人携带材料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西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西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笔试准考证》。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学历学位证明等资料分别按以下情况提供,具体为:

(1)国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国内高校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同意报考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具体包括:

(1)档案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的,需提供2023年以来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托管证明;

(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未规定服务年限或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3)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社区工作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事、团委等)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

6.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及时与递补人员取得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

(三)资格复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站有关公告信息,因未及时关注,错过后续考试安排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询问。

联系电话:029—88668202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3日

原标题: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西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的公告

原链接:http://zjj.xa.gov.cn/zw/zfxxgkml/rsxx/rsxx/647d3f82f8fd1c1a70316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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