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考生: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按照公开招聘程序,现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15日上午09:30-12:00,下午14:00-1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鸿盛办公区)1号楼3楼301会议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鸿盛工业园区永平路南段。
三、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
进入范围人员,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报名网站打印。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学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本人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
6、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一份;属于企业职工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一份。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8、要求材料无法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由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该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未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及笔试成绩接近的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所提供预留电话的畅通,递补工作将通过电话通知。电话无法打通或接到递补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递补资格。
4、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6、咨询电话:0471-4395798。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6月6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366161459.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