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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现将山西省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8日(上午8:30至12:00)。
2.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大街51号山西省纪委监委西辅楼(从新庄西路省纪委监委西门进,市内可乘坐57路、606路支、823路、S5路、K3路、618路公交车,长风西街千峰南路站下车向西200米)。
二、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相同一并进入复审环节(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复审方式
考生本人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审。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报考岗位要求对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应说明考生基本信息、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层次以及所学专业和学位获得情况);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已就业的需提供目前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说明是否为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是否在试用期内,事业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的须说明服务期是否已满),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相符的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明确入党或预备时间);
8.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和证件复印件存档备查,证件原件退还本人。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
五、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其他人员代办,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工作场所。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有序进行。
3.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尽量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资格复审合格者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及后续各环节工作安排会在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www.sxdi.gov.cn)进行公布,各位考生应及时关注信息动态,并保证在招聘期间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5.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提前咨询了解,咨询电话:0351-6770551。
特别提示:省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的辅导培训。目前,社会上各种培训辅导班和印发的资料均与我委的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山西省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山西省纪委监委组织部
2023年6月5日
原文标题:山西省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sxdi.gov.cn/tzgg/art/2023/art_f706849484214733a15981a3650c2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