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各位考生: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水木年华阳光大酒店四楼1号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与健康街交汇口西北角)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一)《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
(二)本人近期二寸蓝色背景免冠照片两张;
(三)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
(八)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并明确是否已过试用期和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十)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各一份。
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应聘人员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未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递补),只递补1次。递补工作以电话方式通知,电话无法打通或接到递补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递补资格。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上午9:00—12:00,请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本人所报考单位联系。
(四)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五、面试有关事项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2023年6月26日~30日。面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打印,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6月21日17:00。面试地点在呼和浩特市。详细面试时间、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1—6298617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监督电话:0471—629547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纪检室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6月7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367172133.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