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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面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单位和面试考生名单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共25家事业单位,378名考生进入面试,分15组集中进行。其中:部分岗位因考生在资格复审环节主动放弃或复审不合格,根据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招聘单位、考生名单及分组安排请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3年6月18日(星期日)。
2.请考生关注自己面试分组及上下午面试时间,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7:20进场,8:00开始抽签(8:00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8:30开始面试;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13:00进场,13:30开始抽签(13:30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14:00开始面试。
3.面试地点:咸宁市标准化人事考试基地(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地址:咸宁市高新区职教路388号)。
三、岗位取消和保留情况
鄂南高级中学高中物理实验教师(岗位代码:14223001010003003)岗位未达3:1的开考比例,经鄂南高级中学申请,市教育局同意岗位取消;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幼师3(岗位代码:14223001010005003)、幼师4(岗位代码:14223001010005004)岗位未达3:1的开考比例,经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申请,市教育局同意降低开考比例保留岗位。
咸宁市中心医院口腔医师(岗位代码:14223001011003001)、临床医师1(岗位代码:14223001011003003)、临床医师2(岗位代码:14223001011003004)、临床医师3(岗位代码:14223001011003002)、临床药师(岗位代码:14223001011003005)、临床技师(岗位代码:14223001011003006)、临床护理1(岗位代码:14223001011003007)、网络信息(岗位代码:14223001011003009)岗位未达3:1的开考比例,经咸宁市中心医院申请,市卫健委同意降低开考比例保留岗位。
咸宁市中医医院中医医师(岗位代码:14223001011004001)、肾内科医师(岗位代码:14223001011004003)、呼吸与危重症学科医师(岗位代码:14223001011004004)岗位未达3:1的开考比例,经咸宁市中医医院申请,市卫健委同意降低开考比例保留岗位。
咸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妇科医生(岗位代码:14223001011006001)、产科医生(岗位代码:14223001011006002)、影像医生(岗位代码:14223001011006003)岗位未达3:1的开考比例,经咸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咸宁市妇幼保健院)申请,市卫健委同意降低开考比例保留岗位。
咸宁市博物馆会计(岗位代码:14223001015001001)岗位未达3:1的开考比例,经咸宁市博物馆申请,市文旅局同意降低开考比例保留岗位。
咸宁日报社视频制作(岗位代码:14223001007001301)岗位未达3:1的开考比例,经咸宁日报社党委会研究决定,降低开考比例保留岗位。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管理(岗位代码:14223001009001005)岗位未达3:1的开考比例,经中共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开考比例保留岗位。
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教师8(岗位代码:14223001008001008)岗位未达3:1的开考比例,经中共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委员会研究决定,岗位取消;教师1(岗位代码:14223001008001001)、教师3(岗位代码:14223001008001003)、教师4(岗位代码:14223001008001004)、教师6(岗位代码:14223001008001006)、教师11(岗位代码:14223001008001011)、教师12(岗位代码:14223001008001012)、教师13(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代码:14223001008001013)、专业技术人员1(岗位代码:14223001008001014)、专业技术人员11(岗位代码:14223001008001024)、医护工作人员1(岗位代码:14223001008001025)、管理2(岗位代码:14223001008001034)岗位未达3:1的开考比例,经中共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开考比例保留岗位。
四、面试方法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个面试考场共7名考官,采取7名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面试考场内宣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前三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官进行合议。
五、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于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面向随军家属招聘岗位,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1:1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六、成绩折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对缺乏诚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2.面试开考前3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进入候考室前,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面试后返还。如在面试场所发现仍携带有通讯工具,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处理。
4.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资料,进行身份确认并抽签。
5.考生候考期间,须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向外传递抽签信息,不得抽烟、大声喧哗。
6.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室,面试时不得透露姓名等信息。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7.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在草稿纸上作记录,不得在题本上写字。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8.考生回答问题时要把握时间,考场放有倒计时显示器,请注意观察。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9.面试结束后,考生应按规定路线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议论,不得返回候考区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场内考生泄露考题。
10.面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11.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考生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个人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因考生原因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
12.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交通路线及考试期间天气状况,确保考试当天安全、准时到达考点。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本公告由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xlsx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1日
原文标题:2023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面试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xianning.gov.cn/xwzx/tzgg/202306/t20230611_31170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