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梧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做好资格审查的通知
为做好梧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面试工作,按照《梧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简章》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比例,调整比例的按照批准后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人选(详见附件)。
二、做好面试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等方式,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如考生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考核、体检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
请拟进入面试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提交面试资格初审材料,如公告公布十个工作日内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3日
原标题:关于发布梧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做好资格审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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