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及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3年6月20日(星期二)上午8:00报到,上午8:30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呼和浩特宜居酒店,位于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52号3楼会议室。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面试要求
1.考生须按照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候考,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着装大方得体,考生不得穿戴有标志性或具有职业特点服装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后需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3.考生在抽签环节前须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关闭并主动上交工作人员保存(完成面试后在指定地点领取),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4.面试抽签顺序号是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身份标识,严禁考生交换顺序号。进入考场至面试结束离开考场均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毕业院校、身份、经历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违纪论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尚未面试的考生一律在候考室等候,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候考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与外界联系。
6.考生只能使用资格复审时选择的语言作答,不得混用,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7.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已面试结束的考生须跟随工作人员指引进入候分室等待。
8.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9.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面试结束公布成绩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10.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202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471-6946008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
2023年6月16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3616115708.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