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
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及面试安排通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工作安排,现将珠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及面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
考生需于2023年6月23日(周五)下午14:00至18:00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珠海市香洲区吉石路21号)415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二、审核内容
各类考生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一)报考岗位考生类别为应届毕业生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签名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原件、复印件(暂无的则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非2023年毕业的,提供证明符合应届毕业生身份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考岗位考生类别为不限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签名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原件、复印件(暂无的则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岗位要求“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个人社保记录和社保缴费单位出具的与报考岗位或报考专业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社保记录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只有其一的,不能通过。
(四)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同意报考证明等)。
另,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还需提供党员证明。非中文材料需同时提供由正规翻译机构提供的中文翻译件。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考生凭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原件,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三、面试人员名单
按《公告》要求,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入围面试。招聘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四、面试时间
2023年6月24日(周六)下午13:00至18:00。各考生必须在当天下午12:15前到达候考室参加签到、抽签,逾期未到的,不得参加面试。
五、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在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候考室为415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石路21号。联系方式:0756-3324240。
六、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到指定候分室等候面试成绩,并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的,视为送达。
七、考试成绩
(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因故不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要密切关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zjj.zhuhai.gov.cn/)相关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资格审核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齐全。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应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严肃处理。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0日
原文标题: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及面试安排通知
原文链接:http://zjj.zhuhai.gov.cn/zjj/zwgk/tzgg/content/post_35423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