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202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开招聘岗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7月2日。
面试地点: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220号)。
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
(三)面试考官构成
根据结构化面试需要,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二、成绩合成
3000006、3000007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文明网公布。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该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集体研究后,在安徽文明网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新进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全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部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08913(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监督电话:0551-62607113(省委宣传部机关纪委)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23年度参加省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人员名单.doc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2023年6月20日
原标题:2023年省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链接:https://www.ahxf.gov.cn/Home/Content/1144779?ClassId=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