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辽宁省公安厅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定于2023年7月1日(星期六)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确定的进入面试人员,具体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3年7月1日(星期六)全天
开考时间8:30(考生7:20开始入场,7:45入场完毕)。
三、面试地点
辽宁省公安厅(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乘坐地铁2号线岐山路站D出口即是)。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
2. 笔试准考证原件,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打印。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生进入候考室前要接受安检,须将手机、电子手环、电子手表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并擅自使用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进入面试室后首先报告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本公告发布后,请考生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如所留电话通讯不畅致未参加面试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咨询电话
辽宁省公安厅人事处:024-86992270/15504002691
电话咨询时段(6月28日至6月30日):8:30-11:30,14:00-17:00
附件:辽宁省公安厅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辽宁省公安厅人事处
2023年6月27日
原标题:辽宁省公安厅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at.ln.gov.cn/gat/szyw/gaxx/2023062808135222673/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