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临时用工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为充实工作力量,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临时用工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临时用工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
2.专业不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月以后出生的,男女不限;
4.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能熟练应用Office、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务实进取;
6.身体健康。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受治安处罚及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6月30日(星期五)(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松青路1098号锦兴综合楼14楼1415室。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人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7月初,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对公文写作能力等方面予以测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协调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确定及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分值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研究后,可保留该指标或相应减少、取消招聘人员名额。
(四)体检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的,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对其进行审核。
政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及直属亲属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
(六)聘用及用工性质
经政审合格者与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委托的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书》,派遣到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聘用的编外临时用工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或所提供政审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作待遇
编外临时用工人员试用期工资为2400元/月,正式聘用后薪酬约3500元/月左右(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单位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绩效考核待遇由所在科所站室根据每月工作情况确定考核等次据实发放。单位提供早中工作餐,正式聘用后可加入工会并享受工会福利。
本招聘公告,由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023-68916276,13647632109。
附件: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临时用工人员报名表.docx
原文标题: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临时用工人员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ddk.gov.cn/zwxx_271/gsgg/202306/t20230629_121055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