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关于事业单位改革大家都有诸多疑问,改革内容非常多,今天我们要讲的是其中对于考生影响最大的一点,就是“分类改革”。具体来说,就是根据事业单位不同属性,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三类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如下: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也就是说,未来只有公益性事业单位保留事业编制,行政类将转为公务员(参公)编制,生产经营类的将取消编制!
这样一来,如果现在想要报考事业单位并保持在编,就需要报考行政类和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具体分类如下:
一、行政类
行政类事业单位,是指完全、主要或者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包括城建局、交通局、房管局、公、检、法、司、税务等部门、烟草局、审计局、发改委、林业局等。
二、公益类
公益类事业单位,是指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主要集中在文教卫领域。又分为两类,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公益一类是指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层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是指承担高校教育和非盈利医疗的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以上就是事业单位改革后将会保留编制或者转为参公编制的事业单位类型,考生在报考时可以首先区分自己所报考的单位类型,确定后再进行报考,避免考上了又改革了的尴尬。
以上就是为考生整理出“事业单位改革主要针对哪些单位,是怎么改革的?”的全部内容,希望参加考试的考生能如愿以偿!如考生想要了解更多资讯可关注事业单位考试网。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