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关于2023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综合岗1名:
(一)负责做好农产品经营门店运营,具有较好的销售能力,熟悉农产品的销售、熟练掌握销售模式;
(二)负责农产品销售渠道开发、市场拓展、客户关系维护;
(三)负责内外文件资料流转、报表统计、合同协议的分类和存档等工作;
(四)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各种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
(五)协助做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服从上级领导的其他安排;
(六)协助部门领导日常管理工作及日程安排。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二)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35岁,即1988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本科(全日制)以上文化程度;
(四)有门店销售运营等工作经验,有C1驾驶证、会驾驶手动挡车、有2年驾龄者优先;
(五)无犯罪或涉嫌违法违纪行为;
(六)有上进心,能吃苦耐劳,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三、报名
(一)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三)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95号201房
(四)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学历和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近期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时进行,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者凭身份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对与原件不符的,取消笔试和面试资格。
五、考试及体检
(一)笔试、面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以邮件通知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内容主要与农产品销售相关。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3.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验应试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调控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及个体特征等。
4.考试综合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用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请在具备健康体检资质的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费。
六、政审考察与聘用
(一)政审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核查是否有犯罪记录、是否有失信记录等。
(二)聘用
体检及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合格者,将通知上岗报到,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因此而产生的名额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聘用、培训,由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即时解聘,能够胜任工作的转入正式聘用阶段。首次聘期1年,合同制管理。
七、工资福利待遇
报考人员一经录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企业职工工资待遇(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标准执行,具体工资面议。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面试、体检、公示及聘用等工作的咨询部门: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办公室,咨询电话:020-34393405;联系人:刘女士;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
2023年7月18日
原文标题: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91150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