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遂昌县补充招聘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队伍结构,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7〕4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丽政办发〔2020〕35号)文件规定,结合遂昌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全县招聘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2名:(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遂昌县户籍(含:现户籍在遂昌、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的2020年-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大学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
以2023年8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从事岗位工作;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会议室(遂昌县北街206号)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2023年遂昌县补充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自行下载);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计划核减与再次报名办法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将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直至核销该岗位的计划。核减核销计划届时将向社会公告。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45分,笔试成绩未达到45分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面试
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录取递补库人员确定及递补规则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先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划定递补库人员。
划入递补库人员作为就业和社保员队伍稳定服务的保障,在考录结束1年内,如原招录就业和社保员离开岗位的,将从录取递补库人员中按照排序和本人意愿经体检、考察合格后递补聘用社保员,本年度不再另行组织专项招考。
(七)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考人力社保部、卫生部、
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考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八)合同签订及工资待遇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和递补库人员名单并在“中国遂昌”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签订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保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现就业和社保员标准执行。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中国遂昌”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单位:遂昌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8-852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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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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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3年遂昌县补充招聘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uichang.gov.cn/art/2023/8/1/art_1229425524_51494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