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法制审查法律顾问服务。
(二)采购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应聘单位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之规定。
(二)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法律理论水平较高。
(三)律师应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熟悉行政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且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不少于5年。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六)公司成立时间超过三年。
三、法律顾问职责
(一)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指导,并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二)参与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重大信访案件和突发性环境事件等法律事务。
(三)列席案件集体审查会议,指导召开听证会,为我局提供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全过程指导;
(四)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培训。
(五)除专项服务范围外,按要求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因工作所需的一切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四、服务方式与费用
(一)服务方式
1.签约的律师事务所应指定1-2名律师作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常年法律顾问。
2.现场服务。通过参加讨论会、协调会、座谈会、论证会或参与谈判、委托代理诉讼、复议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
3.远程服务。对涉法事项,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在约定期限内提出法律意见。
4.出具法律意见书。对重要法律事项、法律文书、合同文件等,在约定期限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二)服务费用
年度法律服务费用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年,一年一聘。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2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昆明市西山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办理报名手续。
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现场登记获取磋商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昆明市西山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公告的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xs.gov.cn/)”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昌源南路北兴苑新居内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220171
原文标题: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关于选聘法制审查法律顾问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kmxs.gov.cn/zfxxgk/fdzdgknr/gsgg//c/2023-08-09/66791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