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枣庄市峄城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00人简章

2023-08-28 10:27 编辑: 桃子 来源: 上岸鸭公考
2023年峄城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公开招聘100名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原文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街道或城市社区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1977年8月23日以后出生)且需提供城市社区和街道党工委证明;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6、具有枣庄市峄城区户籍(2023年8月23日(含)前取得);
7、笔试成绩加分条件: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笔试成绩加8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8月31日16:00前到峄城区解放南路云端大数据产业园三楼302室现场提交,组织专人进行审核,逾期未通过审核的不予采信;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不能应聘的情形:(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27日9:00至8月30日16:00
网上查询时间:2023年8月27日11:00至8月31日16:00
报名网址: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cq.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JPG格式)(该报告可通过http//www.chsi.com.cn获得)、海外留学人员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或扫描件,以及身份证正反面、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户口本(需要上传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等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27日11:00—8月31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多次登录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重新修改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8月28日11:00—9月1日16:00
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9月1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见附件3)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zzruibo2023@163.com,并拨打0632--7817666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减免办理期间,上传材料有困难的,请拨打电话说明情况,可先行减免,事后补充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招聘职数的,按实有人数参加考试,因报名达不到招聘计划而造成的空缺相应核减合并至另一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及应用,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会常识、社区建设政策、社会工作理论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时间:2023年9月9日9:00—11:00
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时间:2023年9月4日9:00—9月9日8:59
报名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为准。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黑白打印):
(1)《2023年峄城区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1份)
(2)《承诺书》(附件2)(1份)
(3)笔试《准考证》(1份)
(4)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5)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户口本(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9)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发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缴费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以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的职业素养、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的能力。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按照招聘计划,最后一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相同的,面试成绩统计中去掉最高分高者优先;去掉最高分值相同者,去掉最低分高者优先,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一)考察
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待遇
按镇街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应发平均工资0.8倍确定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起始标准,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并根据事业单位工资普调增资情况同步联动调整,缴纳企业职工的五险一金,享有体检、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依法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
八、聘用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考试总成绩进行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招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对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年终考核不合格的或者聘用期间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九、其他要求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服务电话:0632--7817666;0632--7795269
附件:1.2023年峄城区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2.承诺书.doc
3.减免考务费如何办理.doc
峄城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枣庄市锐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3日
原文标题:2023年峄城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ycq.gov.cn/zzxw/tzgg/202308/t20230823_1743343.html
职位搜索
立即查询
备考工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岸鸭公考 www.gwy.com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