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河池市就业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人数、职位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职位:劳务协作专职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统计学、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7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请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相关信息,将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及其他可以证明工作能力的材料交到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三巷2号三楼(河池市就业服务中心综合科)报名,咨询电话:0778-6892996。
(二)面试。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择优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前对报名者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有关证件原件进行验证,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择优聘用,对确定为聘用人员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河池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周末双休、带薪休假、职业培训、健康体检等有关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本中心招聘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根据应聘情况择优录取,如无合适人选,有权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应聘者对本人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其他未尽事宜,联系电话:0778-6892996。
附件:河池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23.9.2.doc
河池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日
原标题:河池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链接: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07748d48-5838-4003-b7a4-283561d3d8a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