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绵阳市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面试工作的公告

2023-09-04 09:40 编辑: 栗子 来源: 上岸鸭公考
关于开展绵阳市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面试工作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面试工作的通知》、绵阳市消防员招录办公室《绵阳市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将对绵阳市2023年度报名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的对象开展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3年9月3日(周日)全天。
二、面试地点
绵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B栋)
三、参加面试人员
前期参加体格检查(含复检)结果合格的报考对象共69人。(见附件1)
四、参加面试须携带的手续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于2023年9月3日8时到达面试地点,并于8时30分前在考务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报到候考,未按时进入候考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三)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包括警察、消防、城市管理等职业制服),违者不得进入面试考场;不得佩戴肩章、胸花、发夹、手表、项链等各种饰品进入面试室,已带的应自行取下并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物品置放处;
(四)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五)面试环节结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六)面试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需现场签署《自愿放弃招录资格承诺书》(附件2),报经市招录办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现场,面试结果按照不合格判定;
(七)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取消相关资格及成绩,并视情记录备案;
(八)面试环节结束后,面试结果由考务人员当场宣布,面试不设复试环节,凡面试结果不合格者当场予以淘汰,不再参加后续招录环节。
附件:附件1:绵阳市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参加面试环节考生名单.xlsx
附件2:自愿放弃招录资格承诺书.docx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绵阳市2023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面试工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10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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