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
1.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宣传科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2.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有关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2.专业及学历要求:
(1)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宣传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专业。
(2)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法律类、化工与制药技术类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敬业精神,热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和嗜好。根据工作需要,能服从岗位调整和胜任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应聘报名表(见附件)、毕业证及学位证扫描件各一份发送到邮箱sthjj2820101 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法宣科工作人员”或“姓名+应聘支队工作人员”字样。
(二)资格审核
对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工作需要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人员、时间、地点等电话另行通知)。不符合条件者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
(四)体检
考核结束,根据相关考核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本次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后与防城港市金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四、工资待遇
按现行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编外聘用人员薪酬管理方案执行。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工作地址:防城港市万鹤路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70-2833809,联系人:黄碗茹。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1日
原标题: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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