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面试公告

2023-09-12 14:56 编辑: 海艳 来源: 上岸鸭公考
东莞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东莞市
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面试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东莞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面试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面试方式、时间、地点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9月15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候考室:主楼4楼会议室)
二、面试注意事项
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附件《面试考生须知》。
附件:面试考生须知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2日
附件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最迟在当天面试开考前45分钟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手表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书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二、面试当天上午7:45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不得佩戴党徽等特殊饰物)。
四、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八、考生在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原文标题:东莞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面试公告
原文链接:http://jtj.dg.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4071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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