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最迟在当天面试开考前45分钟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手表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书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2、面试当天上午7:45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不得佩戴党徽等特殊饰物)。
4、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5、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6、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
7、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8、考生在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9、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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