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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始建于1952年,当时称大同市西门医院(察哈尔省立医院)。于1954年更名为大同市第二人民医院。1972年划归雁北行署专区,又更名为雁北地区人民医院,同年将原山西工人疗养院和红卫医院并入雁北地区人民医院。1994年地市合并后,更名为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1999年将雁北地区中医院整体并入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2011年,大同市五医院被国家卫生部定为山西省区域医疗中心医院。2018年与大同大学院校合作成为山西大同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山西大同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0年被山西省发改委再次确立为山西省区域医疗中心医院。按市委市政府的批准,在同年10月加挂了大同市中心医院的名称。目前所在院区是2013年7月1日,正式启用的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御东新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康复、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占地329亩,一期建筑总面积188555平方米。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门诊、急诊、医技、住院齐全的连体建筑群,绿化面积达48.9%,编制床位1545张,最大开放床位2500张,国际标准手术间38间,ICU床位32张,各类专业科室88个,病区51个,医疗医技诊区25个,有功能配套设施齐全的急诊绿色通道和体检中心。在雁同以至晋朔冀蒙周边地区久享盛誉,医疗服务辐射山西省北部、河北、内蒙三省区周边地区近千万人口。
为了加强高层次人才建设,实施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医院决定面向海内外全年开放引进博士研究生。现就博士研究生引进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党管人才、政治把关;
(二)瞄准需求、精准引进;
(三)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开、公平、择优。
二、引进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医院自主面谈方式择优引进。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
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除有明确要求外,以上9类情形不能报考。此公告发布常年有效。
条件及待遇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医院官网发布事业编博士研究生引进公告。
报名及资格初审
1.信息发布渠道: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
2.报名方式:网上邮件报名。
3.报名邮箱:dtwyyrsk@163.com邮件格式:姓名+学科专业+毕业院校名称,邮件内容按顺序上传。
4.现场确认:经资格初审符合医院引进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由人事科负责现场确认。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1)下载打印《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博士引进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已取得的本、硕、博毕业证、本、硕、博学位证;国外毕业生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网签的高校毕业生需携带毕业学校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5)个人科研成果及相应的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引进办法
面谈(答辩)和现场确认同步进行。面谈(答辩)总分100分,面谈(答辩)合格的最低分为60分,不达合格分数者淘汰。医院根据面谈(答辩)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考察、体检
1.拟录用人员需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心理测评合格的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考察过程中,如发现拟录用人员信息或所提供材料存在不真实、不合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或出现自动放弃等情况,按面谈(答辩)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考察通过的人员,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按面谈(答辩)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拟录用人员公示及手续办理
1.考察、体检结果审核通过后,将在大同第五人民医院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期间,如有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医院将为其办理入职手续;未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需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录用后1个月内无故未按时报到的,或6个月内未交回相关档案材料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无故不到岗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引进人员纳入医院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引进纪律
引才工作将在大同市委组织部、大同市人社局和医院纪检的全程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引才过程中,如发生违规违纪现象的,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所反映问题查实并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医院地址
大同市平城区文兴路615号
七、相关提示
(一)报名人员提交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报名专业需求及报名方面的问题,可咨询人事科王老师0352-2389126。
(三)引进事业编博士研究生服务期8年,违约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3年9月14日
原文标题: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dtwyy.cn/article_detail.htm?articleId=906&catalogId=2&itemId=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