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宁波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宁波市渔业检验监测与疫病防控中心)是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制订实施市水产技术推广计划;承担渔业公益性技术研究;引进推广渔业重大关键技术,开展人员培训和技能鉴定;承担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指导及引育测试推广;承担三产融合、渔业资源养护、养殖面源污染防控、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生态环境、投入品检测评价、无公害水产品认定和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治等,协助开展水产养殖生产事故(纠纷)调处、苗种产地检疫、渔业领域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承担海洋渔业科研基地管理及科普技术交流。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面谈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谈话、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属于国外、港澳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相似的以所学课程为准。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6日9时至9月18日15时。
2、报名办法: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通过邮箱发送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等材料的扫描件压缩包;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谈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谈的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告知面谈时间、地点。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一律不得通过报名资格初审。本次招聘的2个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面谈程序。
(二)面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谈的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由考官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排名。在评定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谈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面谈。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
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评定合格人员中按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587弄15号A3楼
报名邮箱:15569739@qq.com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4-87466892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466892;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651、89186285。
点击下载>>>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7日
原标题: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3/9/7/art_1229676737_43082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