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5日之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设置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原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人员或其他有关规定不得应聘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上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报名时均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或社会人员的岗位。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15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3.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以上就是关于2023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部分单位招聘报考条件的规定,还有其他信息,欢迎关注上岸鸭公考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