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儿童福利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儿童福利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护理员,2名,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主要从事生活护理服务。女性,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德良好;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3.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适应班组“三班制”管理,适应院民特殊护理服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登录江苏思睿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r-3da.com)下载《南通市儿童福利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报名网址:http://srd.nt-it.cn。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9月26日,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
3.应聘者到现场实地了解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情况,具体时间由江苏思睿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送短消息或电话通知。
(二)材料报送。
1.报名者于2023年9月27日(9:00—11:30,13:30—15:00)将资格审查材料送至江苏思睿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崇川区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5楼)。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南通市儿童福利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贴于报名登记表上);
(3)户口簿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本人学历证明(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5)职称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相关证明)、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6)社保缴纳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7)应聘者本人可到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提交材料,受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资格审查资料外,还需提供受托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
应聘者填写内容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江苏思睿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试
(一)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由江苏思睿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送短消息或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采用适岗评价及面试(含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形式,其中适岗评价占30%、面试占70%(其中实践操作部分占面试成绩比例的70%,答题部分占面试成绩的30%)。适岗评价、面试,均实行满分100分制,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举止、沟通能力、反应能力、职业素养、体能体力等基本素质进行考察。得分最高者拟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江苏思睿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递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民政局网站和江苏思睿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由江苏思睿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考生应在一周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八、相关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评合格后正式录用。薪酬待遇按市财政局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市民政局机关纪委(0513-59003692)
十、其他方面
1.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
2.报名咨询电话:89075901
附件:
南通市儿童福利中心
2023年9月20日
原文标题:南通市儿童福利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mzj.nantong.gov.cn/ntsmzzj/gggs1/content/31fc2a75-2565-4121-aa85-f27ee1b745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