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公示及资格复审有关情况的说明
根据《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过公共科目笔试,现将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予以公示(附件1),并将资格复审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期
2023年10月6日—10月13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1015室(401120)
电话:023-60353674;QQ:1508854197
联系人:李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资格复审有关情况说明
1.请进入面试人选于2023年10月10日-10月12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到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1015室参加资格复审。
2.所需资料: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教育部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工资流水等相关资料;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须有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签字并盖鲜章。
3.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行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公开遴选考生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4.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信息网,http://yaojianju.cq.gov.cn/)。
附件: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2023年9月28日
原文标题: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公示及资格复审有关情况的说明
原文链接:https://yaojianju.cq.gov.cn/zwgk_n2104/zfxxgkml/zcwjn2104/qtwjn2104/202309/t20230928_123950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