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起报名!桐梓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

2023-10-07 09:37 编辑: 海艳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桐梓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经桐梓县人民政府批准,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有序推进,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文件规定,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及岗位详见《桐梓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为人诚实、品行端正,热爱警务辅助工作;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矫正视力在4.8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报考年龄要求:
01-11岗位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0日至2005年10月10日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12岗位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0日至2005年10月10日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5.学历要求:
01-07、09、12岗位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08岗位应具备高中(含中专、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10岗位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11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机关企事业单位1年以上办公室文字工作经历,且具较强文字功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不限专业,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未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本次招聘成功人员,须在聘用之日起,三年内将学历提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不予续聘。
6.身高条件:见招聘岗位规定;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8.除上述基本条件外,需同时满足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4.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12.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13.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9: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桐梓县公安局大门右侧一楼。
4.报名需提交材料:
(1)现场提交手工填写(或电脑打印)规范的报名表(见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报名咨询电话:0851-26652635,咨询地点及时间:桐梓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查、加分审查
1.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由桐梓县公安局牵头,桐梓县教育局、桐梓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选派专人负责,全程接受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如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资料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已聘用的一律作辞退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2、加分审查
具备下列加分条件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同一事项多次获得表彰奖励的不能重复加分,以最高级别奖励计入加分;加分计入总成绩。
①公安英模、英烈及因公牺牲民警辅警子女加2分)。
②退役军人(含消防救援队员)加1分;在服役期间获得个人三等功表彰的退役军人加2分;获得个人二等功表彰的退役军人加3分。
③公安类院校毕业生,加1分,获得个人三等功表彰的加2分;
④参加市级以上体育运动竞赛个人获得奖项名次的,加1分;
⑤持有A类机动车驾驶执照证的,加1分;
⑥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加1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经审核并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桐梓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加分佐证材料由考生现场提供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否则一律视为无加分项不予加分;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测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缴费
1.报考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加分审查通过后,考生现场缴纳100元考务费,每人12元体能测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下一环节的考生,不予退费。
2.每一岗位报名人数与实际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比例及以上,方能进行体能测试;若某一岗位考录比例未达3:1的,须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减少或取消岗位人数情况,将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和“桐梓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并报名成功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领取《准考证》地点:桐梓县公安局大门右侧一楼。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进行,考生达标即通过,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2.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试现场参加体能测试,双证缺一不可。因考生个人原因,在体能测试现场不能按照要求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而导致无法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体能测试对象:报名成功的人员。
5.体能测试内容:
①男子组:1000米跑。
②女子组:800米跑。
体能测试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测试成绩于测试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体能测试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当场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未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六)笔试
体能测试通过达标的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双证缺一不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按照要求出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而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未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形式:闭卷测试,满分为150分。
4.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
5.笔试计分方式: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七)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如未达到招考计划2:1比例的,该岗位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本次面试考场平均分数值90%(含)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40%计入总成绩。
4.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测试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和“桐梓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成绩发布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九)体检
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考计划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未缴纳体检费用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2.体检结果以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出具体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或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得出体检结论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若因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过程中,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一次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只进行一次递补。
(十)考察
对体检通过的人员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生活作风,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不适宜从事合同制警务辅助相关工作的情形等。
(十一)公示
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及“桐梓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反映,且经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反映问题复杂,难以在短期内查实的,暂缓聘用,待作出调查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
通过公示的报考人员,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由桐梓县公安局按照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调整和训练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相关待遇
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人社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二)管理
用人单位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文件规定实施管理。
六、其他事宜
(一)本《简章》由桐梓县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考务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特殊问题,由考务办公室报桐梓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及“桐梓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参加各环节测试。因未及时阅读网上发布信息或者因个人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各环节成绩均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及“桐梓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凡是未认真认读公示,超过公示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考生自行负责。
(四)本简章与原2023年9月11日发布简章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招聘简章》内容为准。考生须认真阅读简章内容并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五)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桐梓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0851-26656032,桐梓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0851-26620862。
附件1:桐梓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桐梓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桐梓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桐梓县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原文标题:桐梓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gztongzi.gov.cn/zwgk/zfxxgk/fdzdgknr/tzgg/202309/t20230928_82540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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