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广东省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7.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二)以下人员、情形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法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色盲、色弱、失嗅人员(因工作可能涉及化学实验分析)。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备注:岗位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岗位
名称
|
岗位简介
|
聘用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年龄
|
是否需要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备注
|
生态监测分析岗
|
生物多样性监测、生态遥感监测相关工作,数据关联性分析相关工作
|
2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
|
植物学(A071001)、水生生物学(A071004)、生态学(A071012)、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A091205)、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A070503)、摄影测量与遥感(A081602)
|
35周岁以下
|
否
|
群落生态学、景观生态学、生物多样性监测、生态遥感监测相关研究或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广东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和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发放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待来访。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院校就读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相关研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应全面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制成文件夹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dgsjcz dg.gov.cn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报名表及压缩包文件均命名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将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有关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三)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等,并视情况开展实操考核。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资格审核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
(四)体检
1.按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的
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职位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综合应聘人员的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东省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编外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期间按试用期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福利。
咨询电话:0769-23391823、0769-23391899。
广东省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3年10月10日
原文标题:广东省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dgepb.dg.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087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