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消防文书的公告
为满足始兴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弥补消防队伍人员不足,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4〕46号)和《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19号)等文件要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能适应准军事化工作环境,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较好的亲和力、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二、招聘岗位要求和薪酬待遇
(一)岗位要求
1、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文书2名,性别:男。
(1)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室软件,有一定的摄影摄像基础。法学类、文秘类、新闻类、汉语言文学类等专业毕业生优先招收。
有办公室或文秘工作经验一年以上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2)工作职责:主要从事始兴县消防救援大队文字工作,服从地方党委政府和消防救援队伍的领导指挥。
(3)身体条件:身高162厘米以上,体貌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100cm,±5%),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工资待遇:通过试用期被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执勤补贴等组成。
(5)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6)每月享受不少于8天带薪假期,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受10天带薪假期。
(7)年龄:22-30周岁(1993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期间出生)。
2、大队消防文员1名,性别:男。
(1)工作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含同等学历)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室软件;有消防工作经验者优先招收。
(2)工作职责:主要从事辅助执法、火灾事故调查及资料归档等工作,服从地方党委政府和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
(3)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工资待遇:通过试用期被正式聘用的消防文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等组成。
(5)每周六、周日休息,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受10天带薪假期。
(二)薪资待遇:
1.月薪不低于5000元(含“五险一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
2.节日补贴:国家重大节日享受节日补贴。
3.试用期被正式聘用的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文书及消防文员,按规定购买住房公积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
网上报名:填写《始兴县公开招聘报名表》,发送邮件至始兴县消防救援大队邮箱:1948726202@qq.com。(咨询电话:0751-3334013)。
现场报名:应聘者自行或委托他人将报名材料交至始兴县消防救援大队业务受理窗口,地址:始兴县太平镇城北路88号(碧桂园丹凤府旁)。
2、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17时30分(现场报名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进行笔试和面试
(三)考试
初定时间为2023年10月底。考试地点:始兴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个人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上交以下报名资料:
1.《始兴县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具有文艺、才艺、体育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2、政审:主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予聘用
(一)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
(二)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三)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五、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始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1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组织岗前培训,并对应聘者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1年后,根据应聘者表现和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入职上岗时间初定为2023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始兴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3334013。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始兴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原文标题:始兴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消防文书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gdsx.gov.cn/zwgk/zkxx/content/post_25372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