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226人!2023昌吉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

2023-11-03 13:33 编辑: 岁岁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昌吉州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昌吉州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6人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学历、年龄、专业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应、历届毕业生,招聘职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职位职责的能力;
4.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招聘职位年龄要求(如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11月2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7.考生应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学历应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
8.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职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职位;
9.“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专项职位,报考人员须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2023年11月2日前服务期满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涉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服务期限等条件的,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日(2023年11月2日)。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和具有相应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3.企业单位在职且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4.已纳入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称职(不合格)被不予录用(聘用)未满5年的,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受到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6.报考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11月10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11月10日19: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zxbm.work:8010/Home/ExamHome?examid=00230918141727),严格按照公告及具体招聘职位条件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职位及笔试地点,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以及职位要求其他印证材料的扫描件和照片。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成功后不能修改。考生须保证填报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在后续的招聘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并经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
考生除上传上述的相关印证资料外,以下人员还须提供相应材料: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级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出具的证明或服务证;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县(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或服务证;
--“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烈士证明书或地(州)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限中共党员(含预备)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相应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企业在职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含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职位要求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限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3.凡报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选择与自身所学专业相符的职位报考。因个人理解有误、填报信息虚假、填报信息有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考生于11月11日19:00前登录报名系统并按照提示完成网上缴费。考生须缴纳报名费15元,按照40元/门的标准缴纳笔试费40元,合计95元。考生未按规定时限缴费的,视为放弃。已缴费考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后续环节的,不予退费。
5.考生于11月16日-11月17日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采取线下考试方式进行,笔试考点设在昌吉州各县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按时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验》,每科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平均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取国家通用文字命题、答题、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加分: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
--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的加分信息,在笔试成绩中进行加分,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笔试成绩加分后总分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三)公布笔试成绩
2023年11月23日,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同时公布资格审查入闱人员名单。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资格审查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含)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入闱;招聘3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入闱;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入闱;笔试成绩相同者占资格审查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规定比例最后一名者,一并入闱。笔试违纪、1门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入闱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中,经审查发现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加分并在本职位考生中重新排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同时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5日-11月28日(10:00-19:00),资格审查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根据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报名信息和上传的印证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提交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审核材料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资格审查中涉及到专业条件的,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审核。
4.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请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关注系统反馈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5.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11月30日-12月1日(10:00-19:00)登录报名系统缴纳面试费用,并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费用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40元/人)收取。考生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放弃。已缴费考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后续环节的,不予退费。
(五)面试
1.面试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12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到达或未携带相关材料又不能证明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工作协调能力与责任意识、人际沟通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体能测试
1.2023年12月10日,报考奇台县自然灾害综合检测预警中心职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入闱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体能测试的标准参照《消防救援人员体能训练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咨询州消防救援支队(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3.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有关事宜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请相关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注意接收通知。
(七)公布总成绩
2023年12月12日,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能测试结果,同时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1.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须体能测试的职位同时要求体能测试合格),按具体职位与入闱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总成绩相同时,《综合能力测验》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入闱体检考生于2023年12月12日-12月13日(10:00-19: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体检通知书。
3.体检时间:2023年12月14日-12月15日,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体检通知书。
4.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附件3)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4)。
5.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经本人书面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6.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职位,按总成绩(须体能测试的职位同时要求体能测试合格)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入闱面试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7.体检费、复检费均由考生自行承担,由体检医院按照该医院的收费标准收取。
(九)考察
2023年12月18日-12月21日,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分批次组织考察,主要对入闱考察环节考生的证件、相关资料、个人档案原件及个人真实情况进行复核,并采取多种形式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考察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人员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
考察结束后,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核实,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工作监督及其他
(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二)对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情节严重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考生,5年内不得参加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发布变更公告。网站查询方式: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j.gov.cn)-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五)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辅导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资料,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4-2347609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431-81173909
网上缴费技术支持电话:95070
监督电话:0994-220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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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昌吉州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附件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xls
附件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附件5:县(市)和州直相关单位咨询电话.xls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日
原文标题:昌吉州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cj.gov.cn/p120/sydwzp/20231102/2021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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