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岗位)秋季引才综合考核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3-11-10 10:29 编辑: 芒果 来源: 攀西人才网
关于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岗位)秋季引才综合考核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事业单位秋季引才公告》规定,现就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岗位)秋季引才综合考核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综合考核方式
1.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岗位:攀枝花市大河中学校、攀枝花市仁和区区属学校岗位)秋季引才综合考核采取线下考核测评的方式进行,考核测评前先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核测评。
2.考核测评分两个阶段进行,每阶段测评满分值均为100分。第一阶段采取现场“综合考核测评”方式进行考核。第一阶段“综合考核测评”成绩只作为进入第二阶段(“专业技能测评”考核)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成绩。考核时间:2023年11月18日,将参加考核人员第一阶段“综合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攀枝花市大河中学校岗位”相关学科取该学科岗位取前5名、“仁和区区属学校”相关学科岗位取前5名确定进入第二阶段“专业技能测评”考核考生名单(最后一名“综合考核测评”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第二阶段“专业技能测评”考核),进入第二阶段的考生将通过电话和QQ群中通知。未进入第二阶段考生即被淘汰。
进入第二阶段的考生采取现场“专业技能测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时间:2023年11月21日。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报考美术、音乐岗位考生分讲微格课和专业技能展示两种方式(微格课10分钟,专业技能展示5分钟),专业技能展示可自带展示用具,其它岗位考生讲微格课(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评”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按“专业技能测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专业技能测评”考核成绩相同的,由考核组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报考者“专业技能测评”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意向人选;未形成竞争的引才岗位,意向人选的“专业技能测评”成绩应不低于80分。拟聘人选可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
考生总成绩=第二阶段“专业技能测评”考核成绩。
考核测评成绩于“专业技能测评”考核结束后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考生网络报名和邮箱报名(限因系统问题,根据关于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事业单位秋季引才的补充公告要求报名的区属学校语文岗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
2023年11月16日18:00前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招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复审地点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地址:攀枝花大道南段1293号)。
五、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准备以下材料:
1.提交《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事业单位秋季引才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一份,张贴照片,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在考核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考生的有效学位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需求专业”两栏要求完全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国内相关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4.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报考者如系机关事业单位非试用期内或服务期已满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材料。
6.考生应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材料,如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交的各项资料有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又或者提交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考核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职称、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8.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测评资格。
六、综合考核测评通知书的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综合考核测评通知书。综合考核测评具体时间、地点见《综合考核测评通知书》,考生凭《综合考核测评通知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综合考核测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测评资格。
七、其他要求
(一)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事业单位秋季引才的后续公告将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及时告知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为便于此次报考我区中小学教师的考生沟通,特建“仁和2023教育秋季引才QQ群”(资格复审现场扫码进入)。申请加入时请备注“岗位名称+姓名”。
(四)如因特殊情况,需对本次资格复审及考核测评时间进行调整,将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监督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纪委监委:0812-3989823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0812—2922860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2910192
附件:
附件1: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岗位)秋季引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 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事业单位秋季引才报名信息表.doc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组织部
攀枝花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1月9日
原标题:关于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岗位)秋季引才综合考核有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pxrc.com.cn/WebSite/Home/NewsInfo?index=0&type=home&Guid=NEWSB4B31A0A928E9A7F30E809CC5F68CB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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