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关于2023年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第二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关于鼓励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精神,充分保障和促进应届毕业生就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及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学院计划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热爱高校科研管理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认真,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并期望在学术道路上有所发展。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
三、岗位职责
1.负责科研项目(团队)审批手续办理、文件管理、成果管理等工作;
2.负责科研项目(团队)财务工作,包括日常报销、财务统计等;
3.根据科研项目(团队)要求参与科研实验,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包括安全管理、设备管理、保密管理等;
4.完成项目(团队)负责人指派的其他工作。
四、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属于事业编制外的临时聘用人员,薪酬每月3000元(含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学校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聘用期限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1-2年,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自动终止。若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考取研究生、公务员等,可于入学前或入职前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简历遴选。
1.报名招聘时间:2023年11月21日—11月27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据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在校期间相关社会实践、获奖情况、参与科研工作经历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书、证明、科研项目任务书、科研成果等),连同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请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扫描压缩发送至投送至应聘项目负责人(科研团队)联系人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将取消应聘资格。邮件名称及本人报考压缩包名称均为姓名+岗位代码+联系电话。未按要求命名或所需报名材料不全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通过其他渠道投递、邮箱投递不成功、超过报名时间投递视为无效。
3.报名所需材料
(1)《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
(4)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小于50K)。
(5)报名表中填写的实践经历、获奖情况、参与科研情况等相应证明材料。
4.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团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及简历遴选,通知遴选通过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对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理解。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应变能力等。由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团队)根据项目需求组织面试。面试与资格复审同时进行,资格复审需要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原件。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进入公示环节。体检在指定医院或者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团队)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报送科技处、人事处备案,人事处统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统一报学校人事处办理聘用入职手续。
七、其他事项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聘用科研助理的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团队)负责设定岗位职责任务,负责对所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附件:
原文标题: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关于2023年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第二批)
原文链接:https://hro.oit.edu.cn/info/1573/105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