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档案学校关于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档案学校拟面向川渝两地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档案学校公益二类
事业单位雅安市雨城区友谊路58号培养中专学历档案人才,促进档案事业发展。文秘、档案、计算机应用学科中专学历教育。相关继续教育、在职文秘档案干部短期培训。
二、选调名额
根据我校编制空缺、岗位需求等情况,决定选调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四川省档案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发生变化,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出具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专业名称调整的相关政策文件,方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要求。
4.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11月27日。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诫勉、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6.尚在国家和四川省、重庆市以及定向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7.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8.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应当回避的;
9.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10.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位报考者在本次公开选调中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8日18: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后续邮件不再有效。请报考者将以下材料分别用DOC(①)格式和PDF(②、③)格式文件存档,打包后以“报考单位+岗位编码+姓名”为邮件标题,发送到scsdaxxrszp@163.com。
①填写《四川省档案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扫描件。
2.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四川省档案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根据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结合四川省档案学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有效报考人数未达到报考岗位笔试开考比例,由四川省档案学校取消该选调岗位。
四川省档案学校将于2023年12月11日以邮箱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参加笔试人员或岗位取消情况。
(二)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30%+说课成绩×7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当天,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6日,地点在雅安市,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于2023年12月12日10点后登录邮箱打印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排名将于2023年12月25日在发布本公告的网站公布。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面试由四川省档案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发布本公告的网站公布。
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并提交以下资格复审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②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和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各1份;
④《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1份(需管档单位盖鲜章);
⑤提供未有最低服务年限或已满最低服务年限证明材料(盖单位鲜章);
⑥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或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⑦教师资格证、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或证书复印件1份。
所有复印件应由所在单位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考生本人不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四川省档案学校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由四川省档案学校根据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说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档案学校于3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本公告的网站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3:1)时,面试正常进行。如选调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选调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按学历层次、年龄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四川省档案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四)考察
四川省档案学校组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能力水平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五)顶岗试用
考察合格后,拟选调人员到用人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考核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四川省档案学校决定是否递补。
(六)讨论决定
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分别在发布本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由四川省档案学校报四川省档案馆核准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特别提示
(一)考生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档案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scsdaxx.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由四川省档案学校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35-2633182(四川省档案学校人事科)
监督电话:0835-2242282(四川省档案学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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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档案学校
2023年11月27日
原标题:四川省档案学校关于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rsks.com.cn/newsDetail/99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