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从“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7〕55号)和《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服务金口河区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在金口河区域内服务满2周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在岗或非在岗“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乐山市域范围内分流到金口河区,经金口河区项目办认定连续服务满2周年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服务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8日。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乐山市金口河区2023年从“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所有报考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完全符合本公告和《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的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此次考核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取消,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根据考生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审查是否符合考核招聘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当场发给考核通知书。
3.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地址: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133号3楼306室,电话:0833-2713333)。
4.所需材料:
(1)《乐山市金口河区2023年从“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
(2)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标准照1张;
(4)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2023年12月8日前服务满2年,但暂未取得服务证或服务证遗失的须由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共青团乐山市金口河区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明;
(5)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期间年度考核材料1份。
5.要求: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完整错过考核、体检等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招聘资格,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核时间、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考核成绩和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以及后续相关事项通知均在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kh.gov.cn/jkhq/)进行公布。
(三)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律不予聘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和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k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本次考核招聘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否则不予流动。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委监委0833-2711083)。
六、咨询方式及特别提示
(一)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及政策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2713333;
(二)特别提示
1.本次考核招聘首次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和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kh.gov.cn/)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在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参加各环节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如考生身份证遗失或过期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3.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一览表》(附件1),并认真填报报考信息。
4.本次公告未尽事项由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4.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
原标题: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从“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5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