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北省汉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4-02 18:24 编辑: Irene 来源: 汉川市人民政府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满足汉川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精神,汉川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上岸鸭公考将报考条件整理如下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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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其中:

1、面向湖北省域内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9名,其中: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名、市农村集体经济服务中心3名、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1名、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1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中洲农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1名,汈汊湖养殖场所属村镇规划建设环保管理站1名。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其中: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1名、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田二河镇水利站2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中洲农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1名,中洲农场所属村镇规划建设环保管理站2名、退役军人服务站1名,汈汊湖养殖场所属村镇规划建设环保管理站2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岗位义务,遵守岗位工作纪律。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汉川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6、本次招聘年龄计算点为2021年1月1日,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7、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面向此类对象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为参考年龄,具体以是否为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19、2020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为依据。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间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5、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

6、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附件: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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