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市委党校作为市委直属公益一类
事业单位,是干部党员教育培训主渠道、党的思想理论建设重要阵地及市委市政府重要智库。为满足工作需求,依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对象
本次计划招聘2人,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招聘对象涵盖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社会上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符合规定的港澳居民也可报考。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
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及广东省规定的薪酬待遇,按规缴纳社保与住房公积金。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良好,具备岗位适配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告及岗位其他要求。
(二)不得报考情形
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或公职、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报考的人员,不得参与招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9:00至12月22日16:00,采取网络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关材料、个人简历、岗位资格证书及科研成果证明等资料。
(二)报名要求
信息材料需真实有效,照片保持一致。应届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应届生还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认证函;社会人员需在报名首日(2025年12月3日)前取得相关证件。专业参照对应目录,相近专业报考需提供课程证明等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初审,初审通过者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需携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不符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通过初审人员在复审现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考试仅设面试,面试人员为初审通过者。采用“科研能力评价+试讲+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政治思想、专业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在党校官网公布,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成绩当场公布,综合成绩即面试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按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评分排序或另行面试。体检参照省相关细则,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全面核查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在市人社局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未按时报到、公示有问题、放弃聘用等情形,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应届生无年龄限制。岗位空缺可在7个工作日内从合格人员中递补。严格执行回避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本次不举办培训、不指定用书。本公告由中共中山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中山市委党校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