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教师招聘笔试后续事宜的公告

2021-06-29 15:59 编辑: 莫里斯 来源: 上岸鸭公考

上岸鸭公考快讯!2021年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教师招聘笔试后续事宜的公告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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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及《2021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告》要求,现将2021年6月26日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行公布(见附表),并就体检、考察政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为成绩表备注中标示“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务必于2021年7月5日(星期一)早上8:00前在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西宁市互助巷3号)外科大楼门前集合。

三、递补原则: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须知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附照片的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

(二)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三)考生在体检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体检当日须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

(四)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体检项目漏检,将影响聘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检查某些项目的,请事先告知体检医生。

(五)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考生应及时提出复检要求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考生若主动放弃体检,请提前向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提交放弃体检的说明。

五、考察政审有关事项

体检后将开展政审工作。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提前做好政审、调档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0970-2781515

附件: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成绩表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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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N0321062942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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