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校聘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0-11-19 00:00 编辑: 上岸鸭公考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按照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内农大党发[2014]13号)及有关政策,我校决定2020年公开招聘“校聘岗位”工作人员(编制外)。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农业大学是自治区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32个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之一。2001年学校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院校,2012年成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合作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学校是一所以农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优势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2016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筹推进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的总体方案》确定我校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畜牧学、林学、草学、林业工程、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11个学科为重点建设的一流学科。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年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聘岗位”工作人员33名。

  包括管理岗位16名,专业技术岗位17名,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校聘岗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学位要求: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含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硕士学历学位)

  5.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6.年龄要求:1984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持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国家注册会计师、国家注册造价师等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关岗位者,可为1979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8.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近,以我校专家组认定为准。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研究生(不含2020年应届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

  2.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29日9:00-2020年12月2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15: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24: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名人员必须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应聘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120元,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免缴报考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19年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缴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缴费的银行帐户里。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imptasybtf 126.com),发送截止时间为12月2日24:00,经审核确认后,可免缴报考费。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9:00—2020年12月12日24:00。

  五、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4∶1,蒙汉兼通岗位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减少相应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2.资格初审合格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应聘人员均应参加笔试。博士毕业人员应聘硕士岗位的,也须统一参加笔试。

  3.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和“计算机基础及应用”(其中:综合能力测试占60%,计算机基础及应用占40%;总分折算后满分为100分)。

  4.笔试《综合能力测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计算机基础及应用》提供汉文试卷。应聘人员自行选择答题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确认。笔试答题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5.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3日

  9:00-11:00《综合能力测试》

  11:00-12:00《计算机基础及应用》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

  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7.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和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学校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rsc.imau.edu.cn/)上予以公布。

  2.资格复审工作由学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举报电话和所需携带的证件、证明及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提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另行公告。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3次。

  5.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语水平证明等原件及各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6.在参加资格复审时,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我校在面试前5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的方式:实验岗位为试讲并回答问题;其他岗位为回答问题。

  面试语言: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以汉语回答问题为主,须用蒙古语回答其中1个问题;应聘专业技术-翻译岗位的人员,以汉语回答问题为主,但须用英语回答2个问题;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须于资格复审时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并向复审工作人员说明),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划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分)×60%+面试成绩×40%

  5.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应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6.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被考察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术行为、个人诚信、身心健康等进行全面考察;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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