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安徽省大数据中心)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已发布,面试时间为2021年8月1日(星期天)上午9:00。上岸鸭公考将持续为您关注安徽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2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8月1日(星期天)上午9:00
面试报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C3区234会议室。
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当日上午8:0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官构成
根据结构化面试需要,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二、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3÷1.5×0.6+专业测试成绩×0.4。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安徽省政务服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该岗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省数据资源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省数据资源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新进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数据资源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数据资源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六、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请参加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的考生提前申领“安康码”并保持绿码状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考生在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前,如体温异常或有其他异常症状,请提前主动报告工作人员。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坚决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诚信参试
请考生严格遵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相关规定,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情形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551-62999640/62999047
监督电话:0551-62999729
附件: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度直属事业单位(安徽省大数据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名单
原文标题: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度直属事业单位(安徽省大数据中心)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http://hrss.ah.gov.cn/zxzx/ztzl/ahssydwgkzp/8473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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