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事业单位制定出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主要目的是在于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性权益,以建设出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队伍。建立好完善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促进社会公共服务的发展,健全社会公益服务事业。那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的奖励与处分制度是什么?不了解的考生一起来看看吧!
一、奖励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奖励制度,主要是坚持精神奖励以及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形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对工作人员进行奖励主要是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出现以下情形的会做出奖励:
1.长期服务于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
2.在执行国家的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出事件时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
3.在进行工作时有重大的发明创造跟技术革新的;
4.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的文化中做出了重大贡献的;
5.工作中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二、处罚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处分制度,主要包含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是撤职、开除。在接受处分惩罚时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二十四个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就需要给予处分:
1.损害到国家声誉以及国家利益的;
2.工作中失职或者渎职的;
3.利用工作之便去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4.挥霍、浪费国家资产的;
5.存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违背社会公德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纪律的
事业单位在进行人事管理这块,涉及到进行处分的人员,需要依据现实依据,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工作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发生违纪行为者,在处分期满之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并且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去通知到本人。
以上就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的奖励和处分制度的内容,有功会进行奖励;有错会进行惩罚。双向管理可以让人事管理工作更加顺利地进行。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方式进行,确保社会公益工作高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