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财政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

2021-08-12 17:08 编辑: 莫里斯 来源: 上岸鸭公考

上岸鸭公考快讯!2021年天津市财政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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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按照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统一部署,现将我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

2021年8月4日至8月18日

二、考察内容

主要考察考生政治表现和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一步核实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三、考察前需要准备的材料

下载《天津市财政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报告》(以下简称《考察报告》,并按照下列要求填写:

1.应届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档案存放单位分别出具《考察报告》;

2.考察对象为中共党员的,还需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考察报告》。

注: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单位和党组织为同一单位的,可合并出具《考察报告》。无党组织的单位,《考察报告》可加盖公章。

3.考察对象需在本人常住地所辖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考察形式

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和函调相结合的形式,具体为:

(一)考察对象档案存放地、学校或社区在本市的,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形式进行,《考察报告》于考察时交给考察组,具体时间安排由考察组另行通知。

(二)考察对象档案存放地、学校或社区在外省市的,考察工作主要采取函调形式进行,由考生本人联系准备好《考察报告》后,以快递方式寄回考察组,具体地址考察组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录用考察期间,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按照考察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考察工作顺利进行。

2.各位考生需提前填好《考察报告》并加盖印章,同时准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以及考察组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人:沈老师电话:022-23205766

附件:天津市财政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报告

天津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

2021年8月4日

文章来源:http://cz.tj.gov.cn/zwgk_53713/zfxxgk/fdzdgknr_x/zkly/202108/t20210804_5525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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