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杭州康复医院(杭州市特殊康复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发布。上岸鸭公考将持续为您关注浙江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杭州康复医院(杭州市特殊康复中心)为财政适当补助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24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参照《杭州市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杭卫发[2013]301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5、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者,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危重症医学科医生岗位、儿科医生岗位、麻醉科医生岗位、超声科医生岗位等紧缺专业岗位,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其他人员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计划、网站、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
四、报名
1、报名时间:总体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岗位的报名截止时间和笔试开考时间,以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采用网上报名,具体见招聘计划。
3、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2021年应届生:个人简历、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含有成绩单的学校推荐表、个人荣誉证书、外语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②非2021年应届生:个人简历、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由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医务专家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核,分期分批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员,并通知本人。在审查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身份时,以下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①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②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③2021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五、考试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适时组织考试,直至相关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考试时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考试时间将通知应聘者本人。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2、考试采用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方式(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30%和30%)。考试成绩100分制计算。各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合格分为60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的人员,不足1:3比例的岗位则选择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实践技能测试主要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信息查询:本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https://www.hzcl.org.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六、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合格分为60分)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及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分期分批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非应届生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杭州康复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工作人员计划.doc
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8月17日
原标题:2021年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杭州康复医院(杭州市特殊康复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hangzhou.gov.cn/art/2021/8/17/art_1229125915_3925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