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岸鸭公考快讯!2021年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事业编制招聘公布分数线及有关事宜的公告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各位考生: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笔试总成绩已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根据《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我单位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一)资格复审对象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8月24日,9:00-12:00,14:30—17:00。
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地点
地点: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专家楼3楼会议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巴彦镇高职园区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乘车线路:87、98、92路公交车到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下车。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及所提供证明原件单位留存一份):
1.《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impta.com.cn)和《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各一式二份)。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省、市、县),户口为单位集体户或家庭户等;注明个人档案所在地(省、市、县),具体存放单位详细名称;注明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详细名称,并注明“本人所提供所有资料和填写内容完整无误,全部属实”字样,个人签名确认,落款日期。
3.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认证打印;学位认证: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dgdc.edu.cn)进行认证打印]。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属于企业单位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附件3)。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5.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资格条件”为准。
(五)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且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未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2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
我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相关事宜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三、防疫要求
1.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进入资格复审场地时请出示电子健康码。
2.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建议考生及家人尽量不要外出,不要前往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
3.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下)、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简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体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资格复审。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0471-5260344(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人事处)
2.监督电话:
0471-5260355(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0471-2856818(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五、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考试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2021年8月17日
上岸鸭公考,一切只为成功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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