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岸鸭公考快讯!2021包头市昆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为改善昆区干部人才队伍年龄和专业结构,提升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切实加强招才引智工作,结合昆区编制空缺情况,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拟为区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22名。具体引进条件见附件1:《包头市昆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理论方针政策;
(三)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四)户籍不限;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取得博士学位人员(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2.拥有一流建设高校中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拥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3.对于确实符合岗位需求的、结合我区实际,拥有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和拥有一流建设高校中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也可纳入引进范围;
4.拥有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六)上述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位的,均不在本次人才引进范围;
(七)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0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
(八)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截止简章发布之日,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其中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或取得正高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本次引进范围:
1.包头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6个月人员;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五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引进流程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党建网(http://www.btdj.gov.cn/)、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aotou.gov.cn/)、昆都仑区政府官网(https://www.kdl.gov.cn/)等平台发布引进人才简章。
(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从2021年8月20日8:30开始至9月13日17:30为止。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将个人报考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报名邮箱地址:kdlqbaoming 126.com)。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所需材料:报考人员本人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近期更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头市昆区2021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等全部材料电子版;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扫描件,邮件主题名称以“姓名+所报岗位+联系方式”命名,资料不全不予审核。
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所在单位意见”栏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隐瞒工作经历或现工作单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引进人才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报名与资格审查环节不予审核通过。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或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且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昆都仑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将指定专人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结果将在昆都仑区政府官网(https://www.kdl.gov.cn/)公示。
(三)资格审核
昆都仑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须提供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签署报考人员本人姓名、日期以及“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统一A4纸打印)、《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签署本人姓名)。复审通过结果将在昆都仑区政府官网(https://www.kdl.gov.cn/)公示。
(四)组织面试
经过资格审查后,昆都仑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岗位需求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申请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岗位数。面试过程音视频资料永久保存以备查。面试成绩将通过包头党建网(http://www.btdj.gov.cn/)、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aotou.gov.cn/)、昆都仑区政府官网(https://www.kdl.gov.cn/)等平台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请持续关注昆都仑区政府官网(https://www.kdl.gov.cn/)。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书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由昆都仑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养、理想信念、道德品行、专业知识水平、学习工作能力等情况。报考人员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因隐瞒信息,在考察期间无法提供本人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取消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和考察具体时间及地点请持续关注昆都仑区政府官网(https://www.kdl.gov.cn/)。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在包头党建网(http://www.btdj.gov.cn/)、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aotou.gov.cn/)、昆都仑区政府官网(https://www.kdl.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四、引进人才待遇
引进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他待遇按照包头市人才相关政策执行。
五、其他
(一)全程纪律监督。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纪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要对人才引进工作高度负责,因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资格审查将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在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已办理入职手续的,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三)实行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要求,人才引进期间,凡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按照回避制度,自行申请退出人才引进工作。
(四)落实疫情防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才引进有关程序和防疫要求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具体要求,将在昆区政府信息网(https://www.kdl.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五)政策解答。未尽事宜,由中共包头市昆都仑区委组织部和包头市昆都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六)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昆都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孙宇薛东辰
咨询电话:0472—5990204
中共昆都仑区委组织部联系人:敖旭扬韩非
咨询电话:0472—283650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472—2212380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包头市昆区2021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
昆都仑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
2021年8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s://www.kdl.gov.cn/detail/cid/431/aid/100448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