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公开招聘县综治中心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2021-09-16 00:00 编辑: s 来源: 上岸鸭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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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综治网格化管理,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升我县社会治理水平,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县综治中心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

招聘岗位为县综治中心专职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综治中心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均为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县综治中心专职工作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7人,均在宾阳县城上班。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觉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犯罪等任何不良记录。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基本系统软件操作,具有一定文字功底。

6.年龄要求:男性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6日以后出生),女性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本人有猥亵、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或道德品质不好的;

(3)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有涉及网络诈骗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组织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此项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公布

2021年9月16日至9月25日在《今日宾阳》、宾阳吧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并在各镇进行张贴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9月26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下班及休息日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宾阳县委政法委办公楼505室或506室(电话:8251899,8252259)。

4.报名手续:符合条件者,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宾阳县综治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1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

5.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县委政法委负责对报名人员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并当场告知审查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笔试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委政法委统一组织。

2.笔试范围为计算机操作、一般公文写作。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折合成绩=笔试成绩×40%。

5.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面试

1.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面试事宜由县委政法委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时间为10分钟(含审题时间),侧重考察考生的形象气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60%。

六、考核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依次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通过后确定体检人员,由县委政法委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人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由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其他体检的相关事宜由县委政法委另行通知。

七、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治考察人员。县委政法委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可从未被聘用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宾阳县委政法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二)签订聘用合同

所聘用人员隶属聘用单位的聘用工作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属编外人员。

确定聘用人选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县委政法委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年一签)。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续签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

九、薪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2510元/月·人,“五险”缴纳按我县当年最低缴费标准计算,需单位缴纳的部分由县财政负担,需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招聘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

(二)绩效、奖励视个人完成工作情况发放(待定)。

十、工作要求及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对违反规定和人事纪律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县委政法委将通过宾阳吧、宾阳县融媒体公众号及相关网站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中共宾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

原标题:宾阳县公开招聘县综治中心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binyang.gov.cn/yw/tzgg/t48754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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