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1-10-14 16:11 编辑: Joanna 来源: 上岸鸭公考

上岸鸭公考为各位考生带来:嫩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了解更多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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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市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学校共9个,岗位共60个,计划招聘教师97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嫩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限黑河市辖区户籍或黑河市辖区生源(2021年10月14日前迁入,含当日;含黑河市辖区农垦、森工);

(四)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6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间出生,含当日);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质等相关条件(见附件);以非统招学历报考的人员各层次学历的学习时间不得重叠。

(六)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精神疾病患者不得报考;

(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时需取得国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符合报考相应要求的,可以报考。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道德品行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被开除公职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嫩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的报考申请、照片上传、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嫩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报名网址:嫩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hlj/09hhnj/。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3)考生报名缴费确认,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45元,面试不收费。报考人员在2021年10月24日至10月29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缴费,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视为报名程序结束。逾期不再受理缴费事宜。

2.符合政策性加分报考人员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程序结束后,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现场加分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将在嫩江市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考生,享受3年内笔试成绩加10分,评为优秀等次另加2分的政策。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4日(含当日)。

(1)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包含由我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招募派遣到省内外参加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人员。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

(2)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社区和乡镇站所事业单位设立的公益性岗位。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指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其中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服役期满后需回到原高等院校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毕业证书。

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将在嫩江市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尽快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2)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时考生需仔细阅读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且应当准确、完整。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笔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与报考时一致)参加考试,二证缺一不可,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人选现场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达不到2倍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全部进入面试现场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数低于招聘计划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计划。

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用第二学位报考的人员需同时提供第二学位证;以非统招学历报考的人员需同时提供高中(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连续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黑河市辖区生源户口落外地的提供毕业生档案佐证材料。凡提供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将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3、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

面试采取讲授微型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4.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总成绩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体检

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核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与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将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学校及工作单位采取了解、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专业素养、“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在考察期间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嫩江市,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条件,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参加考核、放弃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在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七、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0456-7612021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本公告由嫩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嫩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嫩江市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嫩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

嫩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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